2019年9月11日,根据群众举报,肇庆市相关职能部门开展打击走私联合行动,公安执法人员在广昆高速公路高要路段将车牌号为“赣DH2267”的货车引导出高速公路后进行检查,在车上发现装载涉嫌无合法来源证明进口耳机一批,高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批进口耳机依法采取行政强制措施,高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将该批物品移交我办,根据《广东省反走私综合治理条例》有关规定,限当事人或者所有人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持该批物品相关合法有效证明文件到我办接受审核调查,逾期将对该批物品作依法依规处理。
特此公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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肇庆市人民政府打击走私综合治理办公室
2019年11月8日